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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薪俸税常见问题

薪俸税是香港简明税制的主要税种之一,是任何自然人为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入息所缴交的税款,包括职位和受雇入息以及退休金。缴纳利得税应注意以下问题: 1.薪俸税课税年度如何界定? 薪俸税的课税年度为每年4月1日到次年的3月31日。 2.如果纳税人在香港受雇,且在一个评税年度内所有雇佣服务都在香港以外地区履行,需不需要缴纳薪俸税? 如果纳税人在香港受雇,且在一个评税年度内所有雇佣服务都在香港以外地区履行,则该受雇工作的收入无须缴交薪俸税。 3.如果某人在香港以外受雇,需不需要缴纳薪俸税? 如果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受雇,那么,只有在香港提供服务所得的酬金,包括因这些服务而获得的假期薪资,才需要缴纳薪俸税。 4.短期访港人士需不需要缴纳薪俸税? 如果某人只在访港期间提供服务,而其在一个课税年度的访港时间合计不超过六十天,那么,该人士无须缴纳薪俸税。 5.薪俸税税率是多少? 薪俸税的税率分超额累进税率和标准税率两种,其中,标准税率为15%,而累进税率适用2%-17%的税率。 6.如果薪俸暂缴税有剩余,可否抵扣下一课税年度的暂缴税? 可以。暂缴税用以抵销应课缴的薪俸税,在有剩余的情况下,可抵销下一课税年度的暂缴税。 7.香港税务条例对捐款扣减有何限制? 给已获认可的慈善机构捐款可扣除薪俸税,一般扣除最高限额为应税收入之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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