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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利得税常见问题

利得税是香港的支柱税种之一,其课税对象包括个人、法团、合伙商号等,是对任何人士在香港经营活动(包括行业、专业或业务)所获得的、来自于香港的利润征收的税项。缴纳利得税应注意以下问题: 1.利得税有没有地域限定? 香港利得税采用“归属地原则”,即只对来源于香港的利润征收利得税,如果利润来源于海外,即使汇回香港也无须缴纳。 2.利得税的课税年度怎么界定? 香港利得税的课税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3.目前香港适用的利得税税率是多少? 有限公司的利得税税率为16.5%,独资或合伙企业利得税税率为15%。 4.如果纳税人在课税年度内停止经营,如何计算利得税? 在课税年度内,税务主管部门按应评税利润征收,如果纳税人停止经营,则根据上一课税年度基期结束以后至停止营业日期为止所赚得的利润计算。 5.如果纳税人亏损,如何计算利得税? 如果纳税人在某一会计年度发生亏损,该亏损可结转用以抵销随后年度的利润。此外,经营多种行业的法团,也可将某一行业的亏损抵销另一行业的利润。 6.哪些收入可以豁免缴付利得税? 从已缴付利得税的公司取得的股息或投资收益以及存放于认可机构的存款所获取的利息可以豁免缴付利得税。 7.在计算利得税时,哪些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纳税人为赚取利润而付出与该经营相关联的支出,可在税前扣除。具体包括: 借款利息及租用建筑物或土地的租金; 坏账及呆账; 处所、工业装置机械或物品等的修葺或修理费; 在香港使用商标、设计或专利的注册费用及技术开支; 研究和开发费用及设计支出与工业教育支出; 符合规定的慈善捐款; 雇主对按年支付认可职业退休金计划的供款或为此项计划而按年支付的保费,或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的固定供款,或任何为该等计划而预备的款项; 独资经营的东主或合伙业务的合伙人,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法律责任,作为自雇人士而支付的强制性供款; 为赚取应评税利润而用以购买指明知识产权的资本开支。 8.在香港可享受哪些利得税优惠? 购置与制造业有关的工业装置及机械,以及计算机硬件软件开支可全部注销; 工商业为翻修商用楼宇工程所作出的资本开支可分五个课税年度注销; 由2008/09课税年度起,购置指明环保设施的资本开支可获加快的扣除; 环保车辆的资本开支,在购买首年即可享100%扣除; 符合资格的债务票据所获取的收益; 再保险公司的离岸业务所得; 在香港存放于认可机构的存款所赚取的利息(不适用于财务机构所收取的利息或累算归予 财务机构的利息);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或获注册的法团和认可财务机构,在香港所进行的证券、 期货合约、外汇合约等交易而获得的利润,若属离岸基金均可获豁免征税。 9.什么是暂缴利得税? 利得税是根据课税年度内的实际利润而征收的。由于某一年的利润要到该年度完结之后才能确定,因此税务局会在该年度完结前征收暂缴税。在下一年,当有关年度的税款评定后,已缴付的暂缴税款会用来支付该年度应缴付的利得税。 10.能否缓缴暂缴利得税?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规定,符合《税务条例》订明理由的纳税人,可书面申请缓交部分或全部暂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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